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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被”代言?台湾艺人郭碧婷肖像权、姓名权纠纷案二审开庭 [打印本頁]

作者: admin    時間: 2020-3-4 11:41
標題: “被”代言?台湾艺人郭碧婷肖像权、姓名权纠纷案二审开庭
新民晚报讯 (记者 宋宁华 通信员 李丹阳)台湾知名女艺人郭碧婷的杂志照被某品牌衣饰利用,作为产物鼓吹页配图用于官方商城、京东旗舰店、天猫旗舰店等收集店肆及平台上。郭碧婷以加害其肖像权、姓名权为由,将衣饰公司告上茵蝶,法庭。一审败诉后,衣饰公司不平,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如下简称“上海一中院”)提起上诉。今天,上海一中院二审公然开庭审理了这起肖像权、姓名权胶葛案。

图说:上海一中院二审开庭审理艺人郭碧婷肖像权、姓名权胶葛案。陈洁 摄

明星状告衣饰公司侵权

2017年,郭碧婷身着某品牌衣饰拍摄了一组杂志大片。2018年,郭碧婷发明这些照片呈现在该品牌衣饰的官方商城、京东旗舰店、天猫旗舰店等收集店肆及平台上,照片来由标注为某杂志,但是郭碧婷并未授权该品牌利用其照片。同时,网站还利用“明星同款 #抢明星们喜好的#郭碧婷”“益达女神郭碧婷同款”等文字对衣饰举行描写,并对她的身份环境及演艺环境举行了先容。

郭碧婷认为,衣饰公司以贸易鼓吹为目标私行利用其肖像、姓名的举动,已加害了本身的肖像权、姓名权,对其造成为了经济丧失和不良影响。2018年11月,郭碧婷将衣饰公司告上法庭,请求衣饰公司在报纸和侵权的收集店肆及平台上公然赔罪报歉,并补偿本身的经济丧失、状师费及精力侵害补偿金等总计52万余元。

衣饰公司却认为,郭碧婷拍摄这组照片就是由于其公司拜托告白公司寻觅明星鼓吹产物,请求明星身着其品牌衣饰举行产物目次拍摄,并在杂志长进行产物植入。郭碧婷明知穿戴其品牌衣饰仍举行拍摄,该举动是对品牌的代言,是赞成其公司利用该图片。

衣饰公司还供给了其公司与告白公司的合约,商定衣饰公司有权免费在收集和品牌、官网、新媒体等平台正当转发、推行、鼓防蟎貼片,吹拍摄样片且标明来由,可写艺人名字同款。衣饰公司认为其公司举动并未违背上述商定。

图说:证据照片。收集截图

一审裁决补偿15万余元

一审九族文化村,法院认为,衣饰公司在其公司谋划的店肆网页上利用郭碧婷肖像举行产物展现,并对郭碧婷身份及演艺环境举行了描写,用意操纵郭碧婷的知名度指导消费者采办其公司产物,该举动组成以营利为目标利用别人肖像。郭碧婷共同拍摄照片是用于杂志鼓吹,其实不代表赞成衣饰公司可以经由过程其他方法利用照片,衣饰公司虽主意其公司与告白公司商定可使用照片,但未能进一步证实告白公司有权授权其公司利用郭碧婷肖像,是以,衣饰公司的举动加害了郭碧婷的肖像权和姓名权,衣饰公司理当承当侵权责任,并理美白牙膏推薦,应赔罪报歉、解除影响。

一审法院裁决,衣饰公司在相干网站首页持续七日登载声明,解除影响;并按照郭碧婷的知名度、衣饰公司的错误水平、侵权举动的情节等身分,酌情肯定补偿金额为15万余元。

上海一中院将择日对此案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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